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配置專任的稽核人員,直接隸屬董事會。
  • 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必要時並向董事長、總經理及獨立董事報告。
  • 稽核主管的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稽核人員的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稽核之主要目的為:

內部稽核室係依董事會授權設置,秉持獨立、客觀之立場執行稽核業務,其主要目的在協助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檢查、評估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就營運之效果及效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以及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情形進行查核。

透過稽核作業及適時提出改善建議,協助管理階層降低經營風險、提升經營績效及公司治理品質,並作為持續精進內部控制制度之重要依據。


稽核之主要範圍為:

內部稽核之執行範圍涵蓋本公司各項營運活動、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作業,包括各營運循環、管理循環及資訊作業等控制程序,並視需要對子公司辦理稽核或監督管理。

內部稽核室依董事會核准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性稽核,並依實際營運需要辦理專案查核或不定期稽核,以評估各項制度及控制措施之執行情形。


稽核之作業程序:

內部稽核室依據董事會核准之年度稽核計畫及風險評估結果執行稽核工作,秉持超然獨立及客觀公正之精神,查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成效。

稽核過程如發現內部控制缺失或異常事項,均據實編製稽核報告,並送交受查單位及相關主管提出改善措施;稽核報告依規定於次月底前交付獨立董事及董事長查閱,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至少按季向董事會報告缺失改善結果,以確保各項改善措施有效落實。


稽核之法令依據:

本公司內部稽核制度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配合主管機關規範及公司實際營運情形持續檢討及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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